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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適宜性”不妨納入駕培考核
2015-06-11 
        我國駕培制度目前正在改革中,社會對此也廣為關注,一直在呼吁培養(yǎng)合格、優(yōu)秀的駕駛員,但我國交通事故發(fā)生率卻一直居高不下。一方面與我國汽車保有量的持續(xù)增加有關,另一方面,則與現(xiàn)行的駕培體系有一定關聯(lián)。

        目前的駕培體系針對的是人們最基本的駕駛技能,衡量駕駛員的標準也僅僅是看其是否通過考試并取得合法駕駛執(zhí)照,而評價一位駕駛員是否具有“駕駛適宜性”,卻一直沒有納入駕培考核體系。

        其實,駕照只是提供駕駛員具備最基本行車上路技能的證明,有些人在駕駛培訓過程中勉強考取了駕照,并不能說明其具有足夠的安全駕駛能力。由于駕駛人個體間差異性的存在,表現(xiàn)出在同樣危險程度下,事故總是集中發(fā)生在少數(shù)人身上,所謂事故傾向性的客觀存在。

        據(jù)一份研究報告表明,美國36.4%的事故是由3.9%的固定駕駛人引發(fā)的;日本調查結果也反映,發(fā)生4次以上事故的駕駛人占事故總人數(shù)的19%,而由其造成的事故數(shù)卻占總事故的47%。我國也有調查數(shù)據(jù)顯示,發(fā)生2次以上事故的駕駛人只占總人數(shù)的6.86%,但其事故總數(shù)卻占總事故數(shù)的34.56%。這表明,有的人不適宜駕駛汽車,這就是“駕駛適宜性”。

        既然人們的“駕駛適宜性”各有不同,這就意味著目前現(xiàn)行駕培體系中的“一刀切”標準有些不妥。使用同一測試標準,考核所有學員,使其具備最基本的駕車技能,本無可厚非,但卻忽略了駕駛員培訓中更為重要的主觀因素——人。如果可以在駕培過程中,加入對學員“駕駛適宜性”的評估,不僅將使駕駛培訓更有針對性,也可以讓學員更好地認識自己的駕駛能力。

        駕培管理部門可以在目前的駕培體系中,增加對于學員主觀因素評估的項目。學員通過自身“駕駛適宜性”的數(shù)據(jù),了解自己的長處或不足,使學員可以更加有針對性地進行駕駛訓練并對自己不擅長的項目補強。有了“駕駛適宜性”方面的評估,駕培機構也可以對一些確實不善于駕駛,卻能考取駕照的學員進行預警。

        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需從源頭遏制惡性交通事故的增長和蔓延。健全科學的駕培考核機制,將駕培中的主客觀因素綜合考慮,設定更為合理的駕培項目,促進優(yōu)秀駕駛員的培養(yǎng),能有效降低我國交通事故數(shù)量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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